新乡出台住房“以旧换新”工作方案 旧房可抵新房70%房款
新乡出台住房“以旧换新”工作方案 旧房可抵新房70%房款
新乡出台住房“以旧换新”工作方案 旧房可抵新房70%房款6月30日,新乡市住建局(jiànjú)出台住房“以旧换新”工作方案,旨在畅通住房置换链条,激活市场活力,大力支持刚性和(hé)改善性住房需求,助市民实现“旧房(jiùfáng)变新房,安居再升级”!
方案明确,新乡市市属(shìshǔ)国有企业或其全资子公司为实施主体。鼓励(gǔlì)社会资本积极参与。各县(市、区)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(kě)参照此方案开展住房“以旧换新”工作。
收购的房源应符合(fúhé)5条要求:
房屋性质为成套住房,已取得房产证(fángchǎnzhèng)或不动产权证,且自房屋竣工备案之日起至今不超过30年(连片可(kě)放宽);
单套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44平方米(含(hán));
房屋产权清晰,无查封等权利(quánlì)限制状态,可正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(如存在抵押、担保、按揭贷款、设立(shèlì)居住权等权利负担或(huò)存在租赁关系,申请人须承诺在签订《二手房收购协议》前完成(wánchéng)相应的解除手续);
房屋周边须具备较为完善的交通、医疗、教育及(jí)生活服务等基础设施(jīchǔshèshī)配套;
原则上置换旧房评估总价占换购(huàngòu)新房总价的比例不得高于70%。
“以旧换新”实施(shíshī)流程(liúchéng)包括提交申请(shēnqǐng)、意向选房、复核评估、收购(shōugòu)确认、旧房过户、新房网签(wǎngqiān)6个部分。申请人(旧房产权人)需登记(dēngjì)房源并(bìng)提交资料,经实施主体筛选确认后,申请人可选定新房并支付认购金。实施主体将对旧房进行复核与第三方评估,评估费由实施主体承担。双方在15日内确认评估价并签订收购意向协议;若未达成一致、超期或贷款失败,则流程终止并退还认购金。后续申请人需办理旧房过户,最后签订新房合同并完成网签,完成置换。
同时,实施主体(zhǔtǐ)应为换房人提供旧房(jiùfáng)评估、贷款办理、过户交易等(děng)高效便捷服务,可给予购房补贴。收购的旧房可用作保障性住房,也可用作人才房、青年公寓、职工宿舍、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安置房等,用作保障性住房的,享受(xiǎngshòu)国家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、金融支持政策;支持享受居民换购住房相关税费(shuìfèi)优惠政策;申请人群众选购新房为期房的,可在新房交付前依然(yīrán)在原旧房所在地办理就学手续。
即日起,新乡市主城区(zhǔchéngqū)老旧住房业主可前往新乡市房地产市场(shìchǎng)服务中心(卫滨区健康路28号院)提交申请,开启焕新之旅! 马上(mǎshàng)行动!
联系电话(liánxìdiànhuà):0373-2827591,0373-2827596
来源:新乡日报编辑:陈培闯二审:段玉龙(yùlóng)三审:卢家民

6月30日,新乡市住建局(jiànjú)出台住房“以旧换新”工作方案,旨在畅通住房置换链条,激活市场活力,大力支持刚性和(hé)改善性住房需求,助市民实现“旧房(jiùfáng)变新房,安居再升级”!
方案明确,新乡市市属(shìshǔ)国有企业或其全资子公司为实施主体。鼓励(gǔlì)社会资本积极参与。各县(市、区)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(kě)参照此方案开展住房“以旧换新”工作。
收购的房源应符合(fúhé)5条要求:
房屋性质为成套住房,已取得房产证(fángchǎnzhèng)或不动产权证,且自房屋竣工备案之日起至今不超过30年(连片可(kě)放宽);
单套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44平方米(含(hán));
房屋产权清晰,无查封等权利(quánlì)限制状态,可正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(如存在抵押、担保、按揭贷款、设立(shèlì)居住权等权利负担或(huò)存在租赁关系,申请人须承诺在签订《二手房收购协议》前完成(wánchéng)相应的解除手续);
房屋周边须具备较为完善的交通、医疗、教育及(jí)生活服务等基础设施(jīchǔshèshī)配套;
原则上置换旧房评估总价占换购(huàngòu)新房总价的比例不得高于70%。

“以旧换新”实施(shíshī)流程(liúchéng)包括提交申请(shēnqǐng)、意向选房、复核评估、收购(shōugòu)确认、旧房过户、新房网签(wǎngqiān)6个部分。申请人(旧房产权人)需登记(dēngjì)房源并(bìng)提交资料,经实施主体筛选确认后,申请人可选定新房并支付认购金。实施主体将对旧房进行复核与第三方评估,评估费由实施主体承担。双方在15日内确认评估价并签订收购意向协议;若未达成一致、超期或贷款失败,则流程终止并退还认购金。后续申请人需办理旧房过户,最后签订新房合同并完成网签,完成置换。
同时,实施主体(zhǔtǐ)应为换房人提供旧房(jiùfáng)评估、贷款办理、过户交易等(děng)高效便捷服务,可给予购房补贴。收购的旧房可用作保障性住房,也可用作人才房、青年公寓、职工宿舍、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安置房等,用作保障性住房的,享受(xiǎngshòu)国家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、金融支持政策;支持享受居民换购住房相关税费(shuìfèi)优惠政策;申请人群众选购新房为期房的,可在新房交付前依然(yīrán)在原旧房所在地办理就学手续。
即日起,新乡市主城区(zhǔchéngqū)老旧住房业主可前往新乡市房地产市场(shìchǎng)服务中心(卫滨区健康路28号院)提交申请,开启焕新之旅! 马上(mǎshàng)行动!
联系电话(liánxìdiànhuà):0373-2827591,0373-2827596
来源:新乡日报编辑:陈培闯二审:段玉龙(yùlóng)三审:卢家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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